【精华】房屋租赁合同三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房屋租赁合同3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房屋租赁合同 篇1
出租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 )房屋出租给乙方办公使用,租赁期限自 20____ 年 1 月 1 日至 20____ 年 1 月 1 日。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 壹拾万元,按年结算。每年年初 20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 贰千 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 3年,从 20____ 年 1 月 1 日至 20____ 年 1 月 1 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 贰千元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租赁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双方就因乙方租用甲方xx门面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湖工正大门左侧317卢公汽车站旁甲方自行搭建的竹木房门面。
2、乙方租用甲方门面,时间为20xx年3月25日到20xx年3月25日。形式为一年一签。
3、付款方式:年租金为柒仟元整(¥:7000.00元)。每半年交一次房租。如果乙方生意好,甲方每年最多只能加500元,8000元为上限。
4、乙方在租赁期间,自行装修门面,甲方予以协助。甲方必须保证乙方的简易房的建设权力,并且在合同期内不被拆除。若是被城管拆除,甲方按照天数推出租金给乙方,无需其他补偿。
5、乙方在经营中要遵纪守法,一切相关税费由乙方自己承担。在租赁期间,如要求退租门面,或是自己经营不善,甲方不退租金,乙方可以转让,但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6、水电的畅通及屋面漏水应由甲方负责。水电费由乙方自负,根据市场价格调整而调整。
以上合同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房屋租赁合同 篇3
【案情简介】
20xx年7月15日,原告武某与被告山东省日照市某家电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合同约定,日照市某家电公司将自己有权对外转租的位于日照某路段沿街楼房B座一层的房屋租赁给原告武某,用于开电玩城,租期10年,租金每年30万元,第二年至第十年每年租金递增比例为上一年度的5%,合同还约定了其他条款。
合同签订后,被告即将该涉案房屋交付给原告。次日,原告即开始对涉案租赁房屋进行装修。此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提供该涉案房屋的整体消防验收合格手续,被告一直未能提供。同年8月6日,被告法定代表人张某给原告出具承诺书一份,内容为:承诺于20xx年8月31日前将消防备案手续到位,过期承担一切损失。到期后,被告仍未提供涉案房屋的消防验收合格手续。20xx年9月3日,原告武某与被告法定代表人张某签订终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因出租方到约定期间(20xx年8月31日前)未给承租方提供消防备案书(消防验收合格证),造成承租方无法正常经营,给承租方造成损失,承租方现要求终止租赁合同。给承租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出租方承担,自20xx年9月3日起出租方不向承租方计算房租。后被告迟迟不返还原告预交的租金并拒绝赔偿原告的损失。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返还租金并赔偿损失100余万元。
【意见分歧】
案件审理过程中,存在两种不同意见:
第一种意见是:本案所涉房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即对外出租,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且不能实现合同目的,该房屋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合同,因合同无效而给原告造成的损失应由被告承担赔偿责任。
第二种意见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本案中原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该合同应合法有效。因被告无法提供涉案房屋的消防验收手续直接导致原告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双方自愿达成解除合同的意思表示,应当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但导致合同解除过错在被告,被告应当返还原告租金及押金并赔偿原告损失。
【案例评析】
笔者同意第二种意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答复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二条 “租赁合同涉及的房屋不属于法律规定必须经过消防机关验收的,人民法院不应当以该房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为由而认定合同无效”,第三条“租赁房屋用于开设经营宾馆、饭店、商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向当地公安消防机构申报消防安全检查的义务人为该企业的开办经营者,但租赁标的物经消防安全验收合格,不是认定房屋租赁合同效力的必要条件”的规定,原告所租赁的房屋不属于必须要按照国家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进行设计的对象,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也未将租赁房屋经消防验收合格约定为合同生效条件,故原被告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不具备合同无效的情形,双方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应属有效合同。
虽然租赁房屋未经消防验收合格不是租赁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但租赁房屋的消防验收是原告开办电玩城不可或缺的前提条件之一,因被告家电公司在承诺期限内未能提供涉案房屋的消防验收手续,导致原告无法办理电玩城开业前所需手续,致使原告签订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原告提出解除合同,被告家电公司亦同意解除,经原被告双方协商一致达成的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因此,导致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解除的责任在被告,被告应当返还原告所交租金及押金并赔偿原告的各项经济损失。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返还原告租金及押金165068元并赔偿原告损失268 865元。判决后原被告均未上诉,该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